自审制度

自审制度

内容自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内容自审管理制度,我公司针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规定逐步完成了以下制度的制定。

一、基本原则

  1. 中徽畅享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网络文化内容服务自审工作,且承担该工作的工作人员均已取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
  3. 公司每个需要内容审核的项目的自审工作均由技术总监牵头,由3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各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公司运营总监复核签字并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二、目的

本制度用于规范公司在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之前,对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内容更新等进行自审的工作要求,明确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组织架构

根据《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我司将积极参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有关自审人员培训课程,自审部门由4名员工全职组成,其中包括两名副总人员。

  1. 自审人员初审 → 报技术总监二审 → 报运营总监终审

四、审查人员职责

  1. 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 能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3. 对在自审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中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处报告。
  4. 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5. 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
  6. 每年至少参加1次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业务培训。
  7. 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五、流程

  1. 对自主研发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节目素材等进行初步筛查。
  2. 自审人员依据内容审查相关规定,对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 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 对内容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行政指导申请。
  5. 复查仍有问题的,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审核。
  6. 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实名注册、用户协议必备条款等内容。
  7.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项目标注并退回相关部门,要求改进。
  8. 改进之后再进行复审,最终通过后由自审负责人向项目负责人回复确认通过审核。
  9. 自审人员提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10. 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11. 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12. 自审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

六、审核标准

公司产品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 宣扬邪教、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责任追究

  1. 对审查员未能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第一次警告并重新学习相关规定,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通报批评并降薪。
  2. 对审查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予以第一次警告并学习相关规定,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通报批评并降薪。
  3. 对审查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查通过后自行恢复的,第一次扣除相关团队当月部门活动经费,第二次扣除相关团队当月奖金。
  4. 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审查员造成不良后果,且审查员也未及时发现的,予以扣除涉事人员当月奖金,扣除直属领导当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