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审制度

自审制度

内容自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内容自审管理制度,我公司针对相关法规规定逐步完成了制度制定。

一、基本原则

  1. 中徽畅享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网络文化内容服务自审工作。
  3. 每个需要内容审核的项目均由技术总监牵头,由3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报运营总监复核并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二、工作流程

  1. 对自主研发产品、节目素材、官网内容、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进行初步筛查。
  2. 自审人员依据内容审查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内容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 对初审有问题的内容退回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 对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主管部门申请行政指导。
  5. 自审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

三、审核标准

  1. 不得出现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
  2.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 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4. 不得宣扬邪教、迷信、谣言、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
  5. 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6. 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责任追究

  1. 审查人员未按要求履职的,公司将视情况予以警告、重新学习、扣除奖金、通报批评或降薪处理。
  2. 开发、运营人员拒不整改或擅自恢复违规内容的,公司将按内部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