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审制度
内容自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内容自审管理制度,我公司针对相关法规规定逐步完成了制度制定。
一、基本原则
- 中徽畅享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 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网络文化内容服务自审工作。
- 每个需要内容审核的项目均由技术总监牵头,由3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报运营总监复核并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二、工作流程
- 对自主研发产品、节目素材、官网内容、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进行初步筛查。
- 自审人员依据内容审查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内容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 对初审有问题的内容退回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 对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主管部门申请行政指导。
- 自审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
三、审核标准
- 不得出现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
-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 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 不得宣扬邪教、迷信、谣言、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
- 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责任追究
- 审查人员未按要求履职的,公司将视情况予以警告、重新学习、扣除奖金、通报批评或降薪处理。
- 开发、运营人员拒不整改或擅自恢复违规内容的,公司将按内部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